• Uncle Liu's Blog
  • 追忆曾经逝去的岁月,在此存放我容易丢失的记忆!
  • 首页
  • 碎语
  • 留言板
  • 登录
  • 十条CSS你不知道的秘密

    [电脑网络]
    post by Uncle Liu / 2009-5-22 22:57 Friday

    英文原名 (Ten CSS tricks you may not know)
    还是非常有用处的,无论CSS新手还是老枪,有些技巧的确鲜为人知。你可以去看英文原版,词汇并不复杂。其实这篇文章有翻译的价值的,不过我最近比较懒,就简单用中文简述一下,其间会插入一些自己的经历和看法:

    译文:

    1.css字体简写规则

    当使用css定义字体时你可能会这样做:

    font-size:1em;
    line-height:1.5em;
    font-weight:bold;
    font-style:italic;
    font-variant:small-caps;
    font-family:verdana,serif;
    事实上你可以简写这些属性:

    font: 1em/1.5em bold italic small-caps verdana,serif
      现在好多了吧,不过有一点要注意:使用这一简写方式你至少要指定font-size和font-family属性,其他的属性(如font-weight, font-style,font-varient)如未指定将自动使用默认值。


    2.同时使用两个class

      通常我们只为属性指定一个class,但这并不等于你只能指定一个,实际上,你想指定多少就可以指定多少,例如:

    <p class="text side">...</p>
      通过同时使用两个class(使用空格而不是逗号分割),这个段落将同时应用两个class中制定的规则。如果两者中有任何规则重叠,那么后一个将获得实际的优先应用。


    3.css中边框(border)的默认值

      当编写一条边框的规则时,你通常会指定颜色、宽度以及样式(任何顺序均可)。例如:border: 3px solid #000(3像素宽的黑色实线边框),其实这个例子中唯一需要指定的值只是样式。假如你指定样式为实线(solid),那么其余的值将使用默认值:默认的宽度为中等(相当于3到4像素);默认的颜色为边框里的文字颜色。如果这正是你想要的效果,你完全可以不在css里指定。


    4.!important会被IE忽略

      在css中,通常最后指定的规则会获得优先权。然而对除了IE以外的浏览器来说,任何后面标有!important的语句将获得绝对的优先权,例如:

    margin-top:3.5em !important;margin-top:2em
      除IE以外所有浏览器中的顶部边界都是3.5em,而IE为2em,有时候这一点很有用,尤其在使用相对边界值时(就像这个例子),可以显示出IE与其他浏览器的细微差别。
    (很多人可能还注意到了css的子选择器也是会被IE忽略的)


    5.图片替换的技巧

      使用标准的html而不是图片来显示文字通常更为明智,除了加快下载还可以获得更好的可用性。但是如果你决心使用访问者的机器中可能没有的字体时,你只能选择图片。
      举例来说,你想在每一页的顶部使用“Buy widgets”的标题,但你同时又希望这是能被搜索引擎发现的,为了美观你使用了少见的字体那么你就得用图片来显示了:

    <h1><img src="widget-image.gif" alt="Buy widgets"/></h1>
      这样当然没错,但是有证据显示搜索引擎对真实文本的重视远超过alt文本(因为已经有太多网站使用alt文本充当关键字),因此,我们得用另一种方法:<h1><span>Buy widgets</span></h1> ,那你的漂亮字体怎么办呢?下面的css可以帮上忙:

    h1
    {
    background: url(widget-image.gif) no-repeat;
    }

    h1 span
    {
    position:absolute;
    left:-2000px;
    }
      现在你既用上了漂亮的图片又很好的隐藏了真实文本——借助css,文本被定位于屏幕左侧-2000像素处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« PHP下载CSS文件中的图片 | PHP模板引擎Smarty常用的20个变量操作符»

    引用地址:

    有以下朋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:

    Gravatar mens wigs
    2011-10-11 21:43
    哈哈~长见识了哇

    发表评论:

  • 搜索

  • 岁月如梭

  • 分类

    • 心情记事(40) 订阅该分类
    • 经典网文(30) 订阅该分类
    • PHP+MYSQL(40) 订阅该分类
    • Javascript(21) 订阅该分类
    • 电脑网络(33) 订阅该分类
    • emlog(7) 订阅该分类
    • Linux(2) 订阅该分类
  • 日历

  • 随机日志

    • 赴前程
    • php泛域名解析代码
    • 中国电信DNS大全
    • 本博客<<心情记事>>日志禁止转载
    • 防止电子邮件地址被搜索到的新方法
  • 链接

    • TangJun's blog
    • vb.vc个性域名
    • 点滴记忆
    • 奇遇——心情随笔
    • Sfan@Live
    • 乐小北
    • 游戏毁我半生
    • 铁观音茶叶
    • ═╬簡箪√嗳
    • KLLER's Blog
    • Web前端开发
    • 零度自由
    • PHP100中文站论坛
    • Api.im
    • emlog
  • 最新日志

    • 茶汤
    • 操蛋的一年终于过去了
    • 域名城第16届域名大赛 - “非6勿扰”双拼.com域名大赛
    • 永远的兄弟
    • 夜半孤寂茶当酒,一壶独饮到天明
  • soft

    • 分类信息
订阅Rss
Powered by emlog | Loekman 主题 | 沪ICP备09020591号